江苏省乡村振兴局 市县工作 苏州市吴江区:着力优化农业营商环境 助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是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年来,吴江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最关切问题,精准发力,逐项回应,研究出台《系统优化农业营商环境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切实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疏堵”“解难”。
一、避繁就简,优化农业发展政务服务环境。一是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标准,做到能入尽入。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降低家庭农场准入门槛,将符合要求的农业规模经营户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进行管理,参照注册登记家庭农场进行扶持。二是持续简化市场退出流程,做到应减尽减。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参照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对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破产案件,可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简化审理。
二、聚焦问题,优化农业发展政策支持环境。一是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反映的税收费用、土地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提出“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平等保护经营权”等针对性举措。二是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诉求,关注在农业人才引进、科技创新和数字赋能等方面财政扶持力度偏弱的问题,针对性提出调整、完善高质量发展产业政策。三是聚焦创新发展方向,提出了“强化创业创新典型培育”“加快推进农业‘三品一标’提升行动”“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提档升级工作”“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举措,明确了发展目标和举措。
三、加大扶持,优化农业发展金融保障环境。一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评价优良且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除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要求外,不重复安排其他检查。不断优化完善农户建档,探索开展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工作。二是改善金融信贷服务。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为其带动的家庭农场、农户等提供担保增信,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财务制度优化服务,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探索发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经营主体专项贷款”等金融产品,支持产业园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理贷款。三是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建立健全以政府引导、保险机构市场运作模式为主体的农业保险体系。探索建立政府相关部门与农业保险机构数据共享机制,引导承保机构开发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产品,探索推进家庭农场综合保险,不断优化、完善补贴险种设置、保费补贴比例调整。
四、强化监管,优化农业发展市场法治环境。一是强化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强市场监管,增强部门联动实效。二是强化质量监管。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专家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建设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三是强化市场参与。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智慧农业(数字农业)项目、基地等,鼓励经营主体组建直销店、参加农展会。